回复主题: 说ipad不行的有多少在用iphone??
作者:OpEth

原帖由 眼神 于 2010-1-28 21:16 发表


那就是你的法纪的定义有问题了,被你当作法纪的才是应该遵守的法纪,被Apple以及版权公约规定的法纪,就因为让你不爽了,你就觉得不是法纪,是防着你,是侮辱你为贼

你对于法纪有凌驾于其上的判定权?

apple也不能凌驾于版权公约,任何人都有自由复制合法文件的自由,比如你录一段叫床的mp3,版权是你自己的,想复制给谁都合法,但到了苹果这儿就被认为是非法复制了,你对此居然会觉得很爽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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