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主题: 说ipad不行的有多少在用iphone??
作者:OpEth

原帖由 眼神 于 2010-1-28 21:28 发表


你这法律都是自学成材吧,先是来无罪推定,现在又来“任何人都有自由复制合法文件的自由”,麻烦帮我找一下出处

另外善意提醒一下,虽然对于数字版权争议很多,我们基本还是遵循Digital Millennium Copyright ...

别断章取义,看看俺后面举的例子,自己拥有版权的东西还不能随便复制?你在说笑话吧。。。。。



[登录后才可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