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主题: 核心索饭初步解读Play Station Home和Game 3.0
作者:Rainheart

原帖由 BD 于 2007-3-8 17:48 发表


口袋…………要只能说似是而非

MD时代有什么痛,有么?我现在依旧是Hi-MD User

道义上我还是支持版权保护



似是而非?那么你可以重新详细定义一下这个game 3.0么?

"玩家用玩游戏,同时还可以生成一个结果(作品),然后作品可以在玩家之前分享。随着玩家不断的玩,作品库的规模也不断增大,从而为游戏创造第二次价值体现。"

PM中许多精灵必须通过交换才能进化成新的妖怪,还有双版本的妖怪必须通过通信才能集齐图鉴,是不是可以理解为你上面所说的这句话呢?旧的妖怪就是玩家的作品,而新的妖怪就是用户希望从游戏中得到的二次价值----通过share得来的.

如果我再把口袋妖怪换成动物之森呢?AC可以随时随地把你的成果share给其他用户,绝对不是几个人一起爽爽完了了事.

我不想战,我只想说在web 2.0还停留在概念上的今天,这个3.0和XO后面的数字一样,无非是个添头罢了.SCE认识到自己在NET WORK上和MS的差距肯定是好事,但是把这新瓶装的旧酒说成游戏开发的新方向,着实太大了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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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MD的痛,无非就是起源于share壁垒的痛苦,就拿MD兴盛时期来说,录一盘MD,需要一台CD,需要70分钟,当另一个MD机友想share的时候,我至少需要一个70分钟来对录.MD user现在还存在,但是比起Ipod user哪个多呢?这不仅仅是版权保护的问题吧?

PS home也有share的壁垒----价格高昂的PS 3,还有目前乏善可陈的游戏.home的理念是优秀的,但是PS 3能不能凭借这个"home"吸引到更多的PS 3 user,我持保守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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