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主题: 我很疑惑。以上行为出现在几个人身上正常,在赛老师一人身上体现就非常让人费解
作者:铁西瓜。

唉,到现在还把自己当初限定的条件说成是别人立的。这一点我真的很无语了……怎么说呢,我感觉就好像一个人对别人说“你给我拿点糖来”,结果人家拿来了,这个人又说“我当初说的是果丹皮,谁让你拿糖?”

这就是我现在的想法。因此,我想我真的是没法跟您讨论这个细则,因为最初提出要求的是你,等到别人根据这个要求提出自己的议案后你又要变更要求。怎么探讨?反正我是没办法的。我想这里大概也没有谁能对此有一个完满答复。

我自认为我在前面说了很多解释为什么您的这个“重要作品正统续作同时推出wii版和ps3版的,都能合适的被用来比较第三方日本市场回报的高下问题”提法作为赌局来说是不可行的话(因为牵扯到各方各面。这作品以谁为基准,厂商想通过这作品体现什么游戏内容,由此而生的制作人或者厂商的倾向性比较接近于哪个平台,制作人和厂商对平台的主人有无恩怨等等,都是不可预知的——当然如果只是简单的要名字一致,那基本上就不用比了,就像我绝对不敢用ffcc去和ff10相提并论一个道理,虽然它们的名字都是ff,但制作态度,投入力度,宣传深度,我根本不报ffcc能企及ff10项背的幻想——我们只能根据那些直观的,可视的,能说明厂商态度和品牌名气的那些要素来大体取衡。我们需要的并不是一个名字之间的比较,而是要证明“厂商投入同样多的心力,同样大的功夫,是不是会产生不一样的结果”,就这一点而言仅靠“一个厂商在两个平台上推出同样一个名字的作品”这个事实是不能确保的。对不对?相反,如果说我们知道了两个作品厂商所给予的希望差不多,且两个作品的卖相也类似,那么即便是不同的两个厂商的作品,也可以比较。是不是啊?就像很多人用lbp和wm来比较,完全可以。虽然它们并不是一个系列,但双方厂商对它们各自的期待近似,也都以吸引相似的客户为准,宣传上心程度也差不多,那就可以来比一比,没什么问题),到现在我也是只能确保我把这个问题说清楚了(如脑白金的例子),并不是您所替我构想的那种“原因”。如果一定说“是”,那么我完全可以比较脑白金在nds上和在psp上的不同境遇,并得出结论psp是三坟,我想这个结论即便是最愤青的任饭,也不会同意的吧?那么反言之您的提案,又和这种性质有什么不同呢?我想把这个问题留给我们每个人,好好地想一想。不必作答,自己心里有数就好了。

要说抱歉,我想赛老师大可不必,因为我很自信论讽刺和言语的刻毒,我在tg认第二估计两三年内不会有人认第一(这是真心话,没有其他的意思)。你我礼尚往来而已,谁也不必跟谁道歉。而且我认为只要真言之有物,真有道理,语言的适度俏皮和诙谐,是应该鼓励的。

ps:赛老师是否能受累提醒一下张老师“这个话题已经结束”,别到时候我们俩消停了张老师还在喋喋不休,届时我怕我一不留神口下误伤了谁可是保不齐的事儿。在这里先道一声“辛苦了”。

[ 本帖最后由 铁西瓜。 于 2009-4-1 15:55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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