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白光 于 2007-1-1 11:02 发表
穷人权利论:「内地电影戏票贵,正版碟也不便宜,难道穷人负担不起,就不应该有娱乐吗?」
这社会问题不能把盗版合理化。你在街上碰到漂亮女孩子,可是人家看不起你,你也自知没资格泡她。难道就喊:「我们没钱没地位的人,就不能有享受性的权利吗?」于是要扑上前强奸她?汤臣集团在上海外滩建成高级别墅,干吗你不冲进去占据它?穷人没有住好点权利吗?你为甚么没这样做?因为你干了公安会抓,但侵犯一部电影的知识产权,由于没人抓到你,坏事就轻微到变得像合法一样。社会存在不公义并不稀奇,即使西方国家亦然,只是把这种不公义积非成是,当成如呼吸般自然,才教人毛骨悚然。
你在街上碰到漂亮女孩子,可是人家看不起你,你也自知没资格泡她。难道就喊:「我们没钱没地位的人,就不能有享受性的权利吗?」于是要扑上前强奸她?
汤臣集团在上海外滩建成高级别墅,干吗你不冲进去占据它?
这种豪宅本来就是违法建设的。我们的政策制度一直在反对建设这种穷人买不起的住宅。正确的做法就是应该让它们低价出售,或者拆了重建廉价的住宅。就如那些卖高价的Z版软件,同样应当受到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