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truedream 于 2007-1-4 00:34 发表
居然连你也知道地球上的物质资源终归是极端有限的啊?!
既然连极端有限物质资源都要向贫困人群无偿捐赠或低价出售,
那你所谓无限的知识更应当向穷人无偿提供了。
其次,个人或团体向贫困线以下的人提供无偿捐赠,是出于道义以及高尚品质,而非个人或团体的责任,接受个人捐赈者应该心怀感激,而非认为别人的施舍恩赐是自己天经地义的权利。
第三,知识的所谓无限并不是必然的,而是有先决条件的,个人之所以有动力创造所谓无限的知识,前提就在于他们所创造的知识能够获得别人的肯定和认同并且能够交换同等的物质财富以维持生存和发展,只有在这种环境下,个人才会有可能不停的贡献无限的知识。
第四,大部分的知识产品对于贫困线以下的人来说是毫无意义的,无论是各种软件还是影音产品都不可能改善他们的经济地位,打着穷人的幌子维护盗版只是掩耳盗铃的笑话。
第五,知识产权从字眼上看起来似乎是在维护无形的知识,事实上这是种误解,知识这种无形的存在根本毫无权益可言,知识产权维护的是个人的权益,也即是知识创造者的权益,使得知识创造者的生存和发展能够得到保障,同时也保障了创造无限知识的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