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主题: 如果当年是你来帮任天堂掌舵....................
作者:铁西瓜.

你先要证实有这份合同,人家才能给你找出合同的漏洞,有这份合同是你确认过的,而合同有漏洞是我确认过的。所以要证明合同的有无,举证权在你,而指出合同的漏洞有无,举证权在我,这叫做举证责任的划分。

你既然证实不了当初有过这份合同,别人还用得着给你举证这份合同上的漏洞吗?

:D

诡辩?别一涉及关键就给人家扣帽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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