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主题: 如果当年是你来帮任天堂掌舵....................
作者:流川枫

原帖由 铁西瓜. 于 2007-9-21 10:57 发表
就是你采信了楼主的“当初有过合作协议”的说法。我想这应该没有错吧?

你既然要论述合同本身有无无问题,那么就需要采信“当初有过合作协议”说法的您提供出协议的文本,并将找漏洞的工作交给我们,这叫做举 ...



不要给我扣帽子死撑了。

楼主帖子里说过“当初有过合作协议”的话吗?你帮他说的?

我有要说过“论述合同本身无问题”吗?

你既然提到“合同有问题”,那么这个问题该你去证明吧?你证明不了自己提的观点,反倒要我去证明跟你相反的观点,你这不是搞笑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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