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主题: Braid,一场纠结的解剖——也谈互动艺术兼驳JUMP文
作者:ffcactus

根据文章组织结构,淡淡自己的看法。
1. 电子游戏室一种典型的文化工业。
这段最后作者是这么写的:
这一对电子游戏生产方式集体性本质的把握,是任何“作为艺术的游戏”探讨的基础。如果在讨论中忽视了这一“经济基础”发挥的底层作用,那么任何华丽的“上层建筑”都会发生动摇。
这段话看上去似曾相识,看上去说得有理。但我觉得电子游戏的生产方式最多只能影响表达效果,但是不能对游戏能不能成为艺术产生影响。为什么呢?很简单。现在除了绘画、雕塑以外,几乎所有的传统艺术表达形式都不是个人单独完成的,当然,从效果上看可以表现为以某一个人的思想意识为主。另一方面,音乐有作词、作曲、演唱;歌剧电影有剧本、导演、演员;建筑有规划、结构、环境等等,它们有的被人们誉为艺术品,有的不是。这就是说能不能成为艺术品,生产方式不起决定因素。

2. 以“作者论”探讨电子游戏的局限
这段的逻辑比较跳跃,本人没有能够理解哪几段话的逻辑关系。我也不知道集体产物或个人产物对游戏成为艺术性的可能到底有什么样的影响。
或许是想说《时空幻境》只是个例,不具备普遍性?但谁也没说现在所有的音乐、绘画、文字等都是艺术啊。被驳斥的文章也不是要讨论这个问题啊。

3. Braid 是一个贫瘠的个案
现在本来就是一个爆炸的时代、物质主义横行的时代, braid是个贫瘠的案例没错,但其他音乐、电影等等不都面临这个问题吗?但导论这个与被驳文章的主旨有关系吗?

4. “光环”的立与破
文章引入了“艺术的光环”这一概念。仔细分析这一段会发现有很多矛盾的地方。文章一开始就表达出对艺术做一定义是好无意义的,是徒劳的。没错我也觉得是如此,因为艺术理应会随着时代的变化而有所变化。那么“艺术的光环”也就是礼、膜拜等也会随着时代的不同而有所变化。正如服装不再仅仅是为了保暖一样。正如摄影、电影等他们已经渐渐的减少了“艺术的光环”这一属性,他们都是源于生活而高于生活,我个人觉得他们还是能够具备成为艺术的可能啊。并且这是人们普遍的感觉,我想艺术不应当只是个别人说了算的事情。
所以用“艺术的光环”这一准则来衡量是否能成为艺术也必定不会成为一条永恒的真理。
其实被驳斥的原文可能会给人这么一个感觉:游戏能成为艺术,主要因为他的互动。原文不是这个意思。原文首先指出游戏能成为艺术是因为他具备音乐、绘画、文字等这些基本要素。然后顺带提出游戏还具备的其他要素。不得喧宾夺主。原文并不想表达游戏是一门独立的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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