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主题: 谁能科普一下当年乔丹在球员市场和薪资的情况
作者:weiges

1999年劳资谈判规定了球员个人薪水的上限,这才有了顶薪的概念。在那之前有球队工资帽,但工资帽只限制球队招募自由球员,并不影响球队利用伯德条款跟球员续约(所以乔丹可以签下超过工资帽总额的巨额合同,湖人想挖鲨鱼就只能拼命砸锅卖铁腾出空间),同时那时候对球员个人薪水也没有限制。也就是说不但是乔丹,任何符合伯德条款的球员,只要老板愿意都可以给他开任意数目的合同。这3300万的薪水一样是计入球队总工资额的,但公牛的工资本来就已经超过工资帽了,超100亿和超1块钱的效果是一样的,没法用薪水空间去挖自由球员了而已

还有一个重要原因,1999年之前同样没有土豪税的概念,超过工资帽再多,也不会被罚款。否则公牛超过工资帽一倍还多的薪水总额按今天的超级土豪税规则罚款,恐怕乔丹再能吸金公牛老板也要赔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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