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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列表 (137)
#51 流川枫 2007-9-21 11:05
原帖由 铁西瓜. 于 2007-9-21 11:01 发表


我的失败?哈哈哈哈哈哈,要不要问问这里所有的人谁更失败(哦,又要说进这帖子的都是n饭了)

合同漏洞是我提的,可是认同双方有协议的人一开始却不是我吧。我已经说得很清楚,你的观点是“如果你给n掌舵 ...



你本来就失败……还想给自己拉票么,N饭会选你?丢脸而已……

喔,假如你要这么说的话,进来讨论这个话题,你也是同意楼主的说法了,至于你要说“一开始”的问题,貌似一开始回帖的并不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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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流川枫 2007-9-21 11:08
原帖由 铁西瓜. 于 2007-9-21 11:03 发表


相反问题?

您是不是我要您提供什么都不清楚?

说最后一遍:

您确认自己给n掌舵会继续合作




也就是说你相信他们曾经进行过合作,没错吧?

那么我现在要你提供他们当时合作过的证据。
...



哈哈,有一点你得证明一下,我为什么要提供他们当时合作过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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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铁西瓜. 2007-9-21 11:10
sf说马甲雷“本来就失败”。:D sf有一个人承认过自己在“马甲雷”面前失败过的吗?:D

这都是陈年老套子,我见得很多了,不缺您一个。

但您宣布的别人失败,不等于别人真的失败,也许恰恰意味着失败情绪已经充斥您的内心才让您先说出“失败”二字。

你自己说的话堂堂,我没有更改。我说的是合同有漏洞问题,而并没有和您一起认同有无合作问题。

您既然自己认同有合作,我就先请您找出合作的协议文本,而后我给您找漏洞,这不是非常明确的举证责任划分的问题吗?

您还要说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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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铁西瓜. 2007-9-21 11:12
原帖由 流川枫 于 2007-9-21 11:08 发表



哈哈,有一点你得证明一下,我为什么要提供他们当时合作过的证据?


为什么?你不是要深究合同有没有漏洞的问题吗?也就是说你确认有这份合同且肯定合同没有漏洞。

那么我就要问问你这种确认从何而来。对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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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责任编辑 2007-9-21 11:12
协议是有的,我手头有,但是不便公布:D
大家需要确认一点:
sony和nintendo是有协作开发协议的,大致是n不用承担什么风险,享有部分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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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铁西瓜. 2007-9-21 11:13
也就是说开发权和知识产权是归sony所有的,因此sony才要承担大部分风险。没错吧?

如果真有这份协议,公布出来吧。我相信我是不会惧怕这份协议的出现的,我也相信自己清楚枫枫持之以恒的要别人出具这份协议的想法是什么。

[ 本帖最后由 铁西瓜. 于 2007-9-21 11:15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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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铁西瓜. 2007-9-21 11:16
如果是纸面协议,用数码相机或扫描仪弄成电子照片贴上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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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 流川枫 2007-9-21 11:17
原帖由 铁西瓜. 于 2007-9-21 11:10 发表
sf说马甲雷“本来就失败”。:D sf有一个人承认过自己在“马甲雷”面前失败过的吗?:D

这都是陈年老套子,我见得很多了,不缺您一个。

但您宣布的别人失败,不等于别人真的失败,也许恰恰意味着失败情绪已 ...



别东拉西扯啥SF或马甲雷,跟我没有任何关系,跟这帖也没有任何关系。我不是任何一类的F,跟某些人不一样,从不拿厂商当爹。不要跟个文艺青年似的,我说你失败就感慨这么多。

我现在问你,你有没有说过合同有漏洞的话?说过?证明不了?OK,那你不是失败是啥?

你自己说的话堂堂,我说我选继续合作是楼主的选项,我选一个,有问题吗?假如你说楼主的选项有问题,你就指责楼主说没有合作关系好了,然后证明没有好了,哈哈哈。

而就算楼主是全YY的选项,比如“如果你是CLOUD,你选择TIFA还是爱丽丝”,我也可以说“我选择TIFA”,难道我选了这个,我就要证明我是CLOUD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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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 流川枫 2007-9-21 11:19
原帖由 铁西瓜. 于 2007-9-21 11:12 发表


为什么?你不是要深究合同有没有漏洞的问题吗?也就是说你确认有这份合同且肯定合同没有漏洞。

那么我就要问问你这种确认从何而来。对不对?



我有说过我要深究吗?你说合同有问题,我请你证明。你就说你到底能不能证明吧。

别扯什么“你确认有这份合同且肯定合同没有漏洞”

我要你证明你自己说的话,就成了“你确认有这份合同且肯定合同没有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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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马甲爵 2007-9-21 11:24
战区88是个好游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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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贾志新 2007-9-21 11:26
原帖由 langke888 于 2007-9-21 10:33 发表
据业内人士透露,9/8老山内和久多在某会所实现了耐人寻味的见面 并一起用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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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假的啊,山内还会和久多一起用餐?我觉得应该会拿刀砍久多才对~:D



砍反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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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铁西瓜. 2007-9-21 11:26
哎呀,不要这么激动,稍稍触及一下“失败”这个词的内心写照不用这么……:D 感慨……哈哈哈哈:D 我的确感慨……不过鉴于这里现在不能喷,也就不说了:D

我说过,那又怎么样,我说的是我了解的东西,您出来反对,反对别人关于这份合同有漏洞的说法,也就是否定了db的说法,那别人就要问您,“那是否您知道这份合同当初签订的情景以及这份合同写了什么?”对不对,你要反对一个说法,首先要有个比较接近现实的说法才好反驳,否则您根据什么来反驳别人呢?说别人失败之前,请先考虑一下。

别人说有漏洞,您说没有漏洞,那么很简单,请你提供出相关证据证明db在胡说,如果您一定要胡搅蛮缠什么楼主选项问题,那我是不是可以说:我的这些说法来自db的文章,你要是否认他说的是对的你直接指责他好了。可以吗?

您不用证明您是云那个小伙子,你要么只要证实你针对db,要么提供当初的合同。我说得清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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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no1cat 2007-9-21 11:27
这也只是事后YY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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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铁西瓜. 2007-9-21 11:31
原帖由 流川枫 于 2007-9-21 11:19 发表



我有说过我要深究吗?你说合同有问题,我请你证明。你就说你到底能不能证明吧。

别扯什么“你确认有这份合同且肯定合同没有漏洞”

我要你证明你自己说的话,就成了“你确认有这份合同且肯定合同没有 ...


你不深究,请问你现在在干什么?

我说了,合同有问题,有出处,您要是怀疑,请直接和出处者商讨。

您请我证明,我凭什么给你证明,你给我多少钱我给你证明?

你认为应该继续,请提供出应该继续的证据,反驳我不该继续的论点,我会根据你提供出的证据来指给你看我们的证据在哪里。

对了,人家不是说手头有协议吗,为什么不跟我一起请他把协议放出?你担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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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铁西瓜. 2007-9-21 11:34
正所谓祸福相倚,SONY悄然终止了自社携带用主机的发售计划后很快就为GAMEBOY提供电子元件和任天堂方面进行了磋商。当时雅玛哈与SONY是日本两大音源器材配件的供应商,而雅玛哈很早就与任天堂的主要竞争对手之一世嘉结成业务提携关系,所以SONY的主动上门是求之不得的事情。经过协议SONY获得了以GAMEBOY音源为主的约40%元器件的巨额定单,无论价格和产品品质都让任天堂大为满意,而SONY也因为GB的畅销收益不匪,1989-1990年这两年成为两社了短暂的蜜月期。SONY在89年专门设立了HOME VIDEO事业部,久多良木健专门负责大规模集成电路(LSI)的研发工作,在与任天堂合作研制游戏机用电子元件的往来中他接触到了横井军平、上村雅之等业界名人,同时对TV游戏产业的未来前景有了更加直观的感悟,所以当任天堂为开发SFC主机发出技术支援的要请时久多良木上书SONY高层提出了直接参入TV游戏市场见解。他认为任天堂目前所开拓的市场还很局限,TV游戏产业的未来前景相当广阔,SONY可以利用与任天堂的合作逐步在业界打开知名度,最终取而代之。出井伸之等高层或对TV产业缺乏了解、或对未来与任天堂角逐市场信心不足,所以对久多良木健的计划并不热情,只有丸山茂雄表示了大力支持,于是SONY开始着手与任天堂进行SFC硬件研发的紧密协作。

SONY和任天堂在开发SFC时对先期发售的世嘉16位主机MD的硬件结构作了彻底的解剖从而掌握其弱点,SFC主机增加了MD所不具备的扩大缩小机能,SONY专门开发的音效芯片可以同时表现8路PCM音源,最终SFC的硬件性能完全超越了竞争对手。不过在开发期间,两社就开发SFC搭载扩充CD-ROM主机进行了谈判,SONY方利用任天堂急于完成SFC开发的迫切心理而提出了发售SFC用CD-ROM兼容机的苛刻要求,当时任天堂社长山内溥并不看好CD-ROM主机的未来前景,所以最终破天荒地承诺了SONY发售 CD-ROM兼容机的要求。1989年10月,SONY专门成立了VIDEO DISK事业本部,久多良木健担任PS事业室室长。次年1月两会社正式缔结开发契约,SFC用CD-ROM主机的开发代号为“PSX”,由久多良木健主持该计划的实施运作。1991年初PSX硬件结构初步确立,为了牵制世嘉即将发售的MAGA CD主机,任天堂与SONY多次举行了PSX相关大型记者招待会,会场中演示的精美DEMO演示画面震惊了所有与会者,很多第三方软件商表示了参入开发的强烈意愿。同年夏初局势突然急转直下,NOA(美国任天堂)的主席、前大律师霍华德.林肯在研究了SONY和任天堂两者间SFC用CD-ROM主机相关契约后发现了不利于任天堂的法律漏洞,于是NOA社长荒川实返回日本要求与SONY解除合作关系,山内溥在了解事态严重性后迅速做出了相应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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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 铁西瓜. 2007-9-21 11:42
然而,就在SFC高歌猛进的时候,任天堂与索尼之间的合作却出现了裂痕。这话还得从光盘只读存储设备(CD-ROM)在家用游戏机领域的应用说起。
????CD光盘是索尼公司与荷兰飞利浦(Philips)公司共同开发的一种基于激光和数字技术的存储设备,具有容量大、体积小、价格低廉和携带方便等特点。最初,主要用于音像制品的出版发行。后来又作为通用计算机数据存储设备而得到广泛应用。
????20世纪八十年代末,为了能在技术上牵制任天堂,NEC公司和世嘉公司各自推出了在已投放市场产品基础上改进而成、搭载光驱(CD-ROM)的家用游戏机改进型号,如NEC的“CD-ROM” 、世嘉公司的“Mega Drive CD”等。从这时开始,轻便廉价的CD代替笨重昂贵的半导体卡带,成为了家用游戏机发展的一个趋势。不过,在SFC投放市场之后,人们最关注的已是任天堂何时、以何种方式推出自己的CD-ROM游戏系统。美国电玩界著名撰稿人J•C在1991年时曾撰文指出:“任天堂如果能够推出以CD-ROM为基础的游戏机,CD-ROM将会戏剧性的受到大家的欢迎。”
????其实,任天堂也早有开发CD-ROM游戏系统的想法。而在当时来看,最理想的合作伙伴自然非索尼莫数——它即是CD技术的开发者,又是SFC的合作开发伙伴,没有理由不选他。可是,索尼方面提出的合作条件对任天堂来说,就显得有些“苛刻”了。索尼提出条件是,索尼在帮助任天堂开发用于SFC的CD-ROM游戏系统的同时,任天堂必须承诺未来允许索尼自行生产这种“SFC CD-ROM”游戏机的兼容机型。这有点类似于当年任天堂授权夏普公司生产带磁盘驱动器的FC兼容机。任天堂最终同意了索尼提出的条件。之后,索尼公司便开始研发这种被定名为“Play Station”(索尼内部代号“PSX”)的新型游戏机。
????可是,在1991年初,任天堂和索尼的相关合同送到任天堂美国分部NOA之时,NOA的首席法律顾问霍华德•林肯在仔细研究合同文本后,向任天堂总部指出了这份合同中的一个重大漏洞:索尼在获得这种新型“SFC CD-ROM”兼容机(或称“Play Station”)研制和生产授权的同时,默许自己有权单独对这种新机型进行改进,同时也没有给予任天堂生产这类改型后的新机型的“交叉授权”。
????直到这一刻,索尼的“野心”暴露无余:他们是想借生产任天堂SFC兼容机的机会,迅速确立自己在家用游戏机领域的核心地位,之后再利用自身的技术优势彻底甩开任天堂,成为电玩界的新霸主——至少当时的任天堂高层是这样认为的。
????“该是和索尼分道扬镳的时候了!”从美国匆匆赶回日本的荒川实伸对山内溥如是说。但山内社长却选择了一个令人费解的方法来解决这件事。一方面,任天堂美国分部开始与飞利浦公司秘密接触,邀请他们来为SFC开发CD-ROM系统;另一方面,又不急于解除与索尼在“Play Station”上的合作协议。如此“一女二聘”,关键就是要拖住索尼。毕竟,索尼是任天堂SFC项目上的主要技术提供者,一旦跟索尼闹翻就可能会招致报复。
????直到1991年芝加哥家电展览会时,索尼方才获知,任天堂另外还在跟飞利浦合作开发“SFC CD-ROM”系统。“三角关系”被公之于众。气急败坏的索尼曾想动用法律手段,状告任天堂毁约。但同样是在那份语义含混的合同中,索尼并没有获得研制“SFC CD-ROM”系统的排他性授权。也就是说,任天堂只要不主动中止与索尼的合同,那么即使它在同一项目上另寻其他合作伙伴也不构成违约。如此一来,“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索尼自己布下的“迷魂阵”,到头来反倒是将了自己一军。
????随着任天堂推出基于飞利浦公司CD-I技术的新型SFC光盘游戏系统。索尼借SFC兼容机抢滩电玩市场的计划彻底流产。尽管任天堂和索尼双方都努力向外界展示和解姿态,并称“Play Station”计划仍在继续。但明眼人一望便知,这一回合的较量是以索尼完败告终的。只是,由于任天堂对CD-ROM的技术和宣传投入明显不足,SFC光盘游戏机并没有取得预期的市场反响。绝大多数SFC游戏仍然是通过游戏卡带或软磁盘的方式发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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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 nccxl 2007-9-21 11:46
想必当年sony的野心必然是昭然若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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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 zj87813096 2007-9-21 12:22
原帖由 流川枫 于 2007-9-21 10:29 发表
我选继续合作,老山内的固执使任天堂失去了两代主机王座是事实。


老山内不固执,我们以后就看不见任天堂了: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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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 zj87813096 2007-9-21 12:27
微软不是对这野心来了一次续集吗?:D 还要怎么不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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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conroe6050 2007-9-21 12:28
还以为是说老史:肥雀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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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ssbbtbt 2007-9-21 12:38
如果讨论历史,都要站在"你能拿出xx来么"的基础上,那根本就没讨论的必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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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2047 2007-9-21 12:46
当年的历史又有谁说的清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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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 流川枫 2007-9-21 12:48
原帖由 铁西瓜. 于 2007-9-21 11:26 发表
哎呀,不要这么激动,稍稍触及一下“失败”这个词的内心写照不用这么……:D 感慨……哈哈哈哈:D 我的确感慨……不过鉴于这里现在不能喷,也就不说了:D

我说过,那又怎么样,我说的是我了解的东西,您出来反 ...



我倒,大哥,咱俩到底谁在激动啊?

你说过不怎么样,我请你证明一下,我没有反对,只是疑问,请你看清楚,我发现你的特点是给我强加一些帽子。

事实上,现在国内很多关于此段历史的报道都来自DB的文章,这没错吧?提到这一段,DB说美国任天堂某某发现法律漏洞,就是这么一说,事实怎样,你我都不清楚。

至于任天堂和SONY的合作,当时媒体有报道,不是说DB一个人说了算的。至于你要我证明,我觉得没有必要,你就当他们从来没合作过,楼主发YY标题好了,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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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 流川枫 2007-9-21 12:52
原帖由 铁西瓜. 于 2007-9-21 11:31 发表


你不深究,请问你现在在干什么?

我说了,合同有问题,有出处,您要是怀疑,请直接和出处者商讨。

您请我证明,我凭什么给你证明,你给我多少钱我给你证明?

你认为应该继续,请提供出应该继续的证 ...



我晕,大哥,别激动,给你多少钱给你证明都出来了。聊天而已,证明不了就算了,本来历史如果就是YY的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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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 流川枫 2007-9-21 12:54
原帖由 zj87813096 于 2007-9-21 12:22 发表


老山内不固执,我们以后就看不见任天堂了:D



那可未必,说不定没有他的固执,采用CD-ROM做媒体,就没有PS的出现,你我现在还在一个统一的SFC N代上面玩游戏。就不至于说玩SE的大作和任的大作还需要买两台游戏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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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 耶稣复临 2007-9-21 13:27
原帖由 流川枫 于 2007-9-21 10:29 发表
我选继续合作,老山内的固执使任天堂失去了两代主机王座是事实。

…………麻烦你好好翻番历史。。如果合作,还有任天堂么的主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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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 耶稣复临 2007-9-21 13:28
原帖由 铁西瓜. 于 2007-9-21 10:34 发表
只不过我要是山内,我决计比山内做的更狠,连飞利浦的sfc-cd都不做,直接研究n64-cd了。

你这是事后诸葛: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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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 pf67 2007-9-21 13:44
居然和雷帝辩论逻辑,你从一开始就注定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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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 铁西瓜. 2007-9-21 13:46
原帖由 流川枫 于 2007-9-21 12:48 发表



我倒,大哥,咱俩到底谁在激动啊?

你说过不怎么样,我请你证明一下,我没有反对,只是疑问,请你看清楚,我发现你的特点是给我强加一些帽子。

事实上,现在国内很多关于此段历史的报道都来自DB的文 ...


66楼的文字可不是来自db的文章。谢谢。好好去查一下其出处吧。db还没有调查的那么仔细,连合同文本上有没有交叉授权都写出来了。

你记得合作,拿出证据来,拿出当年的新闻发布录像来,楼主也没跟我辩论这个,你辩论了,你来拿,最简单的道理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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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铁西瓜. 2007-9-21 13:49
原帖由 流川枫 于 2007-9-21 12:52 发表



我晕,大哥,别激动,给你多少钱给你证明都出来了。聊天而已,证明不了就算了,本来历史如果就是YY的话题。


人家证明出来你给别人多少好处?: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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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 流川枫 2007-9-21 14:18
原帖由 耶稣复临 于 2007-9-21 13:27 发表

…………麻烦你好好翻番历史。。如果合作,还有任天堂么的主机?



历史有写合作了就没主机?你写的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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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 流川枫 2007-9-21 14:20
原帖由 pf67 于 2007-9-21 13:44 发表
居然和雷帝辩论逻辑,你从一开始就注定输了。


好苍白无力的一句话……

和当年的对手相比比较一般了……你这样捧只能说明你更加差劲: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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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 流川枫 2007-9-21 14:25
原帖由 铁西瓜. 于 2007-9-21 13:46 发表


66楼的文字可不是来自db的文章。谢谢。好好去查一下其出处吧。db还没有调查的那么仔细,连合同文本上有没有交叉授权都写出来了。

你记得合作,拿出证据来,拿出当年的新闻发布录像来,楼主也没跟我辩论这 ...



貌似你这篇文章标题是“大道如天”,文章署名darkbaby?

我前面说了,合同有问题属于内幕性质,双方都没有公布,所以只能听“业内”的说法,真相到底如何你我都无从得知。

至于说SONY和任天堂的合作,我再重复一遍前面帖子的回复:当年多家媒体报道,不是只有少数人知晓,我觉得没有必要去证明。你如果认为不存在,大可以认为当年没合作,楼主纯YY,哈哈。

还有,搜索一下百度百科,就有这段合作的报道。

按照你的说法,有出处,你要怀疑就去质疑百度百科,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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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 卖哥 2007-9-21 14:27
因为这个原稿现在还没有
大家都只有旁证的话,我不如再举一个旁证

任天堂转而和飞利浦开发CD游戏机

换而言之,任天堂不是抛弃了CD这个载体,而是抛弃了SONY。

可以这么猜测,SONY无论具体怎么做的,但是绝对给了任天堂原计划上不该有的威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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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 铁西瓜. 2007-9-21 14:35
原帖由 流川枫 于 2007-9-21 14:25 发表



貌似你这篇文章标题是“大道如天”,文章署名darkbaby?

我前面说了,合同有问题属于内幕性质,双方都没有公布,所以只能听“业内”的说法,真相到底如何你我都无从得知。

至于说SONY和任天堂的合作 ...


《大道如天》的相关内容在65楼,66楼是另外一篇文章的另外一种说法,看清楚了吗?

合同有没有问题是内幕,可人家老总的表态难不成也是内幕吗?

最后请你:请找出当年合作的确切证据,当年的日文原版报道,当年的视频,什么都可以,证据,我要的是证据,找出来,还要我说几遍?国内的报道不可靠(你自己说的),真是情况我们也不知道,找出来,日文原版的证据,找不出来你就是YY。好了吗?

[ 本帖最后由 铁西瓜. 于 2007-9-21 15:14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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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 耶稣复临 2007-9-21 14:41
原帖由 流川枫 于 2007-9-21 14:18 发表



历史有写合作了就没主机?你写的历史?

用你的脑袋续想一下ok?
一个苹果从树上掉下来了,下面没有任何障碍,此时定格,你觉得它会落地还是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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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 NintendoWii 2007-9-21 14:42
原帖由 卖哥 于 2007-9-21 14:27 发表
因为这个原稿现在还没有
大家都只有旁证的话,我不如再举一个旁证

任天堂转而和飞利浦开发CD游戏机

换而言之,任天堂不是抛弃了CD这个载体,而是抛弃了SONY。

可以这么猜测,SONY无论具体怎么做的,但 ...

这个当年记得是看DB老师的文章知道的,不过后来跟飞利浦怎么了我就忘记了,太久远,懒得翻杂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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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 流川枫 2007-9-21 14:42
原帖由 耶稣复临 于 2007-9-21 14:41 发表

用你的脑袋续想一下ok?
一个苹果从树上掉下来了,下面没有任何障碍,此时定格,你觉得它会落地还是上天?



风马牛不相及,这是你脑袋想的结果?本文话题虽然YY,但如果你提到历史,还是拿事实说过比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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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 流川枫 2007-9-21 14:46
原帖由 铁西瓜. 于 2007-9-21 14:35 发表


《大道如天》的相关内容在62楼,63楼是另外一篇文章的另外一种说法,看清楚了吗?

合同有没有问题是内幕,可人家老总的表态难不成也是内幕吗?

最后请你:请找出当年合作的确切证据,当年的日文原版报 ...



你该不会是神智不清醒了吧?62楼是你的

原帖由 铁西瓜. 于 2007-9-21 11:26 发表
哎呀,不要这么激动,稍稍触及一下“失败”这个词的内心写照不用这么……:D 感慨……哈哈哈哈:D 我的确感慨……不过鉴于这里现在不能喷,也就不说了:D

我说过,那又怎么样,我说的是我了解的东西,您出来反 ...


63楼是

原帖由 no1cat 于 2007-9-21 11:27 发表
这也只是事后YY罢了


你到底想说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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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流川枫 2007-9-21 14:51
原帖由 铁西瓜. 于 2007-9-21 14:35 发表


《大道如天》的相关内容在62楼,63楼是另外一篇文章的另外一种说法,看清楚了吗?

合同有没有问题是内幕,可人家老总的表态难不成也是内幕吗?

最后请你:请找出当年合作的确切证据,当年的日文原版报 ...



从头到尾,你都想为你说话的一句溜嘴找回面子,虽然我觉得你溜这句嘴不重要。

你的做法就是,生把我往你设的圈子里拉,要我去证明当年有“合同”、然后证明不了你就能扳回一城。

很抱歉,就算你硬拽,也没有用。我从来没有主动提过“合同”,那是你提的,我没有必要去证明,再一次重复。

恩,第四次重复,我没有必要去找你所谓的“确切证据”,因为,这观点根本就是你提出了而不是我。

至于你说的”国内的报道不可靠(你自己说的)”,这句话我从来没说过,又是你说的话安到我头上,抱歉。请不要再有如此幼稚的举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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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 耶稣复临 2007-9-21 14:58
原帖由 流川枫 于 2007-9-21 14:42 发表



风马牛不相及,这是你脑袋想的结果?本文话题虽然YY,但如果你提到历史,还是拿事实说过比较好。

人是经验动物,现实世界中很多不必发生的事情可以预料到
不是发生了才能拿来做说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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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 耶稣复临 2007-9-21 14:58
原帖由 流川枫 于 2007-9-21 14:42 发表



风马牛不相及,这是你脑袋想的结果?本文话题虽然YY,但如果你提到历史,还是拿事实说过比较好。

人是经验动物,现实世界中很多不必发生的事情可以预料到
不是发生了才能拿来做说辞的

===================
#93 流川枫 2007-9-21 15:07
原帖由 耶稣复临 于 2007-9-21 14:58 发表

人是经验动物,现实世界中很多不必发生的事情可以预料到
不是发生了才能拿来做说辞的



我算是看出来了,你回帖是为了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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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 铁西瓜. 2007-9-21 15:13
原帖由 流川枫 于 2007-9-21 14:46 发表



你该不会是神智不清醒了吧?62楼是你的





你到底想说什么?


65楼……

66楼是我要你看的。

想说什么?

我想说的都说完了,怎么,看不明白?

那就算了,反正也没指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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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 流川枫 2007-9-21 15:26
原帖由 铁西瓜. 于 2007-9-21 15:13 发表


65楼……

66楼是我要你看的。

想说什么?

我想说的都说完了,怎么,看不明白?

那就算了,反正也没指望



62、63是你自己写的……

你自己写错了不能怪别人吧。:哇哦(赵叔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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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 铁西瓜. 2007-9-21 15:26
什么溜嘴,您在说什么?我看不明白。自说自话吗?

拉什么?我何尝要拉您?您太看重自己了。

这个程序其实非常简单:

1、你说N应该继续和S合作

2、我说不应该,S当年居心不良

3、你说S耍诈没证据,要别人找合同中的漏洞证据

4、别人说,既然如此,你就要提供这份合同,然后别人带着你找漏洞。

是不是?

你说的并不是让别人找到这份合同的证据,而是这份合同上的漏洞证据,这至少附带两个结论:1、你看过合同;2、你确认合同上无漏洞(或至少没有你能看出的漏洞)。

看懂了吗?真正说溜了嘴的是谁?我吗?哈哈哈哈哈

其他的,请原谅我看不大明白您的思路,好自为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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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 铁西瓜. 2007-9-21 15:28
原帖由 流川枫 于 2007-9-21 15:26 发表



62、63是你自己写的……

你自己写错了不能怪别人吧。:哇哦(赵叔专用):


我没有怪谁,你从哪里看到我怪你了?:哇哦(赵叔专用):

你还是先把合同找出,然后由我来教你看合同上的漏洞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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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 流川枫 2007-9-21 15:38
原帖由 铁西瓜. 于 2007-9-21 15:26 发表
什么溜嘴,您在说什么?我看不明白。自说自话吗?

拉什么?我何尝要拉您?您太看重自己了。

这个程序其实非常简单:

1、你说N应该继续和S合作

2、我说不应该,S当年居心不良

3、你说S耍诈没证据 ...



难道你认为把别人拉进你自己的陷阱算是一种“看重”么?不敢当啊。

好吧,好好看看你的漏洞,以下你的原话:

1、你说N应该继续和S合作(不好意思,我不是这么说的,我原话是基于楼主选项的基础上,我是山内,我选择继续合作,不存在应该不应该的问题)

2、我说不应该,S当年居心不良(不好意思,你也不是这么说的,某人提到合同有漏洞,你来补充“不动就别瞎说,当初合同规定ps这个sfc的光碟兼容机其制造权和发行权都归sony所有,sony有独立的知识产权,可以按照自己的模式划定主机的格式。人家出身法律系高材生的林肯不比你了解日本合同中的猫腻?”,这是你的原话,我可不像你,我没任何曲解你的意思吧?)

3、你说S耍诈没证据,要别人找合同中的漏洞证据(我的原话是“那好,请你把合同内容发出来,也就是请你拿出证据。”,为什么我要这么说?因为之前你的那句话,你既然连独立知识产权都说出来了,我请你出示下证据不是很正常的事情么?)

4、别人说,既然如此,你就要提供这份合同,然后别人带着你找漏洞。(到这一步,你反而要我去提供合同,而事实上我从来没主动提过合同,我已多次强调,你却视而不见,是不是很有趣?:D )
是不是?

你说的并不是让别人找到这份合同的证据,而是这份合同上的漏洞证据,这至少附带两个结论:1、你看过合同;2、你确认合同上无漏洞(或至少没有你能看出的漏洞)。(我并没有提合同无漏洞这样的论点,只是看你说得头头是道,请你出示一下以确认你是否真的看过而已)

看懂了吗?真正说溜了嘴的是谁?我吗?哈哈哈哈哈(到现在,谁说漏嘴不是很清楚么?:D )

其他的,请原谅我看不大明白您的思路,好自为之吧。


好自为之?要收场么?也好,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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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 铁西瓜. 2007-9-21 16:00
真是对不起,说了那么半天,还是白费。

你既然是基于楼主(这次可是承认了吧?别再否认了!),那么请问,连这份合同有没有都不能确证的情况下,你从何处去“基于”楼主呢?

我补充某人合同漏洞的说法,很明显是针对目前大家都清楚的此次破局的过程描述。做的一种归结性的说法。

然后你要别人发合同,请问,别人是在针对合同中的漏洞,而您此刻自称没有针对漏洞,那么很奇怪你要别人发合同原本的用意是什么?能不能给我们大家解释一下,你不是要别人找合同有没有漏洞,你又为什么要别人发合同原本,合同原本是否发和你的论述之间的关系是怎么形成的?我很诧异。

那是当然的,首先你没有确定这份合同是否存在就表态,其次不针对别人“合同漏洞”的说法而要求看合同。那么你既然要求别人出示合同,总该有一个目的性,你不可能没有目的要别人出具这样的合同吧?你强调多次的是你没有看过合同,请问你既然没有看过合同,又不打算去证实合同里有无漏洞,你要求别人出具合同有什么目的?:D

我又没有看过,那不干你的事情,现在是你认为n应该继续和s合作,那么我就要问你既然这个前景这么美妙,山内为什么还要破弃合同,吃饱了撑的?山内在91年可一点也不糊涂,人家若是连利益的事情都犯糊涂,还打得过sega?

没关系,如果你要继续,我陪着你,反正下午有的是时间。: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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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keytomylife 2007-9-21 16:49

来看某人耍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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