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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到底这交强险是干嘛的?
时间:08-08-17 19:39
作者:责任编辑

这玩意难道就是为了保险公司捣浆糊骗钱,还是和着相关部门一起搞?





回复列表 (11)
#2 yangjuniori 2008-8-17 19:55
对你来说 保险能降低损失 对他们来说当然是赚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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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bjyanf 2008-8-17 21:14
铜求解惑:绿脸贱笑:兔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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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装机工 2008-8-17 22:36
专门用来恶心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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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高层 2008-8-18 00:07
理论上说,可以降低撞人后逃逸甚至碾压的犯罪冲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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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爬行动物 2008-8-18 10:40
好多人以为交强险是保险公司弄出来的啊……:呆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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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正版万岁 2008-8-18 11:53
学米国爸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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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dgar 2008-8-20 21:45
体现以人为本,避免出现伤亡后没人出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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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鬼子头 2008-8-20 21:57
验车时候要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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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handsomeken 2008-8-20 23:05
交强险责任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在保险期间(通常为1年)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所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

  2006版(老版)的交强险责任限额(即每次保险事故的最高赔偿金额),全国统一定为6万元人民币。在6万元总的责任限额下,实行分项限额赔付,具体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5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8000元和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此外,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分别按照上述限额的20%计算。

  2008版(新版)的交强险责任限额(即每次保险事故的最高赔偿金额),全国统一定为12.2万元人民币。在12.2万元总的责任限额下,仍实行分项限额赔付,具体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万元和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此外,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元和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

与商业保险的区别:
 一是赔偿原则不同。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而商业三责险中,保险公司是根据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在交通事故中应负的责任来确定赔偿责任。

  二是保障范围不同。除了《条例》规定的个别事项外,交强险的赔偿范围几乎涵盖了所有道路交通责任风险。而商业三责险中,保险公司不同程度地规定有免赔额、免赔率或责任免除事项。

  三是具有强制性。根据《条例》规定,机动车的所有人或管理人都应当投保交强险,同时,保险公司不能拒绝承保、不得拖延承保和不得随意解除合同。

  四是根据《条例》规定,交强险实行全国统一的保险条款和基础费率,保监会按照交强险业务总体上“不盈利不亏损”的原则审批费率。

  五是交强险实行分项责任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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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我爱电玩 2008-8-21 00:08
身高164,体重100,胸围88,腰围60,臀围88~
:绿脸贱笑:兔摆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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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蚂蚁大腿zyf 2008-8-21 00:29
必须的没商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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